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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文】论周瑜在孙吴早期政权中的官职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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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曲日报社:



摘要:   







孙吴早期政权,即黄武元年(222年)孙权称吴王设王国官制之前的草创政权,它名义上仍奉汉廷,行汉官制。分析周瑜在孙吴早期政权的官职和地位,不能离开这一时期特殊的孙氏幕府政权体系和君权、将权联盟制的背景。本文从汉官秩级和权力职掌两个角度,分别说明周瑜在孙吴早期政权中的官职和地位问题。并提出由周瑜开启的“中护军-左右护军-左右都护”序列,构成了前期孙吴政权的最高军事长官序列。







关键词:幕府制 中护军 官秩 实权








  在黄武元年(222年)孙权称吴王之前的江东政|权,名义上仍尊奉汉廷,行汉官制。孙氏主要以将军开府的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其政|权由孙氏将军幕府、名义上尊汉廷的地方行政官吏和武官将领系统组成,这和孙权称王之后由公卿尚书和地方守令组成的那套正式的政|权机构很不相同,因此有学者将早期孙吴政|权视为一种幕府政|权。由于连年征战,将军幕府和武官系统拥有实际掌权的支配地位,行政长官也多由武官兼任。在周瑜所在的孙吴早期政|权中,武官所能兼任的最高行政长官即二千石太守,即连孙策、孙权本人(会稽太守)也不例外,而孙权也只是在建安十四年才借由刘备表升为徐州牧(中二千石)。只不过,在这个实大于名的乱世草创政|权下,官员的地位和权力大小不能仅以名义上的汉官秩别计算,孙策和孙权的实际权力控制范围,也早就溢出了太平往日的二千石太守。考究各将领官员的地位和权力大小,固然要参照其官秩位阶,也不能拘泥于官秩位阶,秩阶只是考察所需地位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本文第一节先从汉官秩级角度,分析周瑜分别在孙策和孙权时代的文武官职秩级,说明周瑜“官职”问题;第二节从实际权力职掌角度,考证体现周瑜实际权力职掌的“中护军”职位,说明周瑜“地位”问题。








一  从秩级角度对周瑜官职考辨








◆先看周瑜在孙策时代所任官职:











1建安三年,周瑜从居巢还吴,孙策“亲自迎瑜,授【建威中郎将】,与兵二千人,骑五十匹。”以瑜恩信著于庐江,出【备牛渚】,后领【春谷长】。 




2建安四年,孙策欲取荆州,以瑜为【中护军】,领【江夏太守】。从攻皖,复进寻阳破刘勋,讨江夏。











   两汉官吏行秩俸制,按《汉书 百官公卿表》、《后汉书 百官志》,孙策此时位号“讨逆将军”属“杂号将军”(又名列将军),秩二千石;周瑜初领的“中郎将”,秩比二千石,(详见表一“东汉职官秩禄表”、表二“汉末三国将军位阶”),其秩级仅在杂号将军的二千石之下一级。建安四年周瑜遥领江夏太守后,其秩级即升为二千石。同时期江东的其他将领,其秩级并没有明显超过秩二千石的人,官位可能高于或接近周瑜的有:











1 孙策之舅吴景:曾随孙坚征伐有功,拜骑都尉,袁术表景为丹阳太守。渡江战役时,其身份是袁术所表的督军中郎将,官秩甚至高于孙策的怀义校尉[1] 。孙策绝交袁术后,汉庭表吴景为【扬武将军】,与孙策同属杂号将军,只是实际上仍需受吴侯孙策的领导。




2 孙策之表哥徐琨:徐琨少仕州郡,“汉末扰乱,去吏,随坚征伐有功,拜偏将军。”渡江战役后,策表徐琨领丹阳太守,但吴景委广陵来东后,孙策将丹阳太守位转于吴景,令徐琨复为【丹阳守】。建安五年徐琨随孙权讨李术时,其身份为【督军中郎将】。可见徐琨从袁术势力转向孙策势力后,官秩反而有所下降,此疑似和孙策“嫌其兵太重”有关。仅就官位而言,他在孙策时代的官位并不比周瑜高。




3 宗室孙贲:孙贲从孙坚于长沙举义兵起即从征伐。孙坚薨后,贲摄帅余众,扶送灵柩。后袁术徙寿春,贲又依之。术表贲领豫州刺史,转丹阳都尉,行征虏将军,讨平山越。渡江战役本为袁术使吴景孙贲主导,只因景、贲力不能拔,方由孙策军相助击走刘繇。




和吴景一样,在袁术势力中,孙贲的【征虏将军】地位更高于孙策的怀义校尉。渡江战役后,孙策遣贲、景还寿春报术,值术僭号,署置百官,除贲九|江太守。贲不就,弃妻孥还江南。建安四年,入驻豫章,被孙策表为【豫章太守】。




4 宗室孙辅:孙辅为孙贲亲弟,以扬武校尉佐孙策平三郡。策西袭庐江太守刘勋,辅随从,身先士卒,有功。策立辅为【庐陵太守】。由于其领庐陵太守不久孙策即薨,其“抚定属城,分置长吏。迁平南将军,假节领交州刺史”当在孙权时代,故不计入。




5 老臣朱治:曾随孙坚征伐,拜司马,从讨长沙、零、桂等三郡有功,坚表治行都尉。从破董卓于阳人,入洛阳,孙坚表朱治行督军校尉。孙坚薨后,朱治扶翼孙策依就袁术。辟治为掾,迁吴郡都尉。在刘繇忌惮为袁术孙策所并时,朱治将太妃及孙权兄弟从曲阿迎至钱塘供奉,甚有恩纪。后朱治与吴郡太守许贡战,大破之,遂入郡,领【吴郡太守】。




6 老将程普:曾从孙坚征伐,讨黄巾于宛、邓,破董卓于阳人。坚薨,复随孙策在淮南,从攻庐江,拔之,还俱东渡。策到横江、当利,破张英、于麋等,转下秣陵、湖熟、句容、曲阿,普皆有功,增兵二千,骑五十匹。后拜【荡寇中郎将】,遥领【零陵太守】。




7 渡江战役功臣吕范:曾从策攻破庐江,还俱东渡。策定秣陵、曲阿,收笮融、刘繇余众,增范兵二千,骑五十匹。后领宛陵令,讨破丹阳贼。又从攻孙策定丹阳,拜【征虏中郎将】。孙策将征江夏时,令吕范遥领【桂阳太守】。




8 民望张昭:孙策以张昭为【长史】、【抚军中郎将】,文武之事,一以委昭。




9 降将太史慈:刘繇为孙策驱走后,太史慈当与繇俱奔豫章,而遁于芜湖,亡入山中,自称丹阳太守。孙策躬自攻讨,遂见囚执。还吴授兵,拜【折冲中郎将】。策定豫章时,以慈为【建昌都尉】,治海昬。











    以上列举九人中,官秩显著高于周瑜的只有扬武将军吴景一人,其余要么和周瑜平级(如程普吕范的中郎将领二千石太守),要么更低于周瑜(如太史慈的建昌县都尉,行政级别低于太守)。吴景本是两朝老将,功勋深著,又是孙氏外戚,其地位崇高自有道理,其他宗室受到优待的理由也不用多说。至于非宗室外戚而领高位的将领,则多是从孙策渡江战役起助建功勋之人,其身份类似于开国功臣。相较起来,周瑜在这些人之中资历反而较浅,其归吴时仅有在兴平二年渡江战役中输送兵粮器杖和从攻之功,兴平二年到建安三年这段时间中孙策的平吴越、定丹阳他并未参与。同领“中郎将”位的降将太史慈对孙氏集团的贡献资历则比周瑜的更浅,可见孙策对此二人的重用并不是纯凭资历功绩,其参考成分还包括才华潜能,以及其投孙氏之前本身的名望身份。








 再看孙权时代周瑜历任官职















1 建安五年,孙权继位后,周瑜以【中护军】留吴与长史张昭共掌众事。




2 十一年,周瑜【督】孙瑜等讨麻、保二屯,枭其渠帅,囚俘万余口,还备官亭。




3 建安十三年春,权讨江夏,瑜为【前部大督】。




4 建安十三年冬,赤壁战和南郡战中,周瑜任【左部督】,程普任右部督,事决于瑜。




5 建安十四年,周瑜攻占南郡后,孙权拜瑜【偏将军】,领【南郡太守】,以下雋、汉昌、刘阳、州陵为奉邑,屯据江陵。











以上职位中,第一个中护军的问题留待下一节详议。第二三四条中的“督”、“前部大督”、“左部督”,都是战时临时设立的统军将领职位,不能视为常任官职,也无从谈其秩级。正式官职还是第五条中,周瑜所拜“偏将军”和实领“南郡太守”。按袁理论文《汉末三国武官散阶化研究》所分析的三国时期武官位阶序列(参见附表二),“偏将军”系“杂号将军”之下一级,同时期程普和吕范所拜的“稗将军”,则为“偏将军”之下一级[2] 。文职方面,周瑜的原二千石太守位不变,只是从江夏太守的“遥领”变为南郡太守的实领,正因为实领,周瑜正式拥有了单独开府,自辟属吏的权力,故有任庞统为太守府功曹一事;也正因为实领,周瑜可以按照孙吴“在将领兼领地方长官的地区”实行奉邑制解决俸禄和军费的惯例,食荆州四县为奉邑。








考证此时周瑜的秩级地位,可以从文职、武职、奉邑三方面作共时横向对比。








首先,文职秩级方面。周瑜的文职是南郡太守秩二千石,此时与周瑜平级的除了原先的朱治吴郡太守等人未变,新变更的有程普领江夏太守,吕范领彭泽太守,贺齐领新都太守(分原丹阳郡六县新立),步骘领鄱阳太守,孙河领庐江太守,孙静领丹阳太守。








其次,武职秩级方面,和周瑜平级甚至高一级的有







1 建安十三年,贺齐以讨平丹阳郡黟、歙贼帅有功,斩首七千,俘获一万三千人,孙权遂分割丹阳郡另立新都郡,以贺齐为新都太守,立府于始新,加【偏将军】。




2 建安十三年前,董袭与凌统、步骘、蒋钦各别分讨鄱阳贼彭虎等众数万人。袭所向辄破,虎等望见旌旗,便散走,旬日尽平,因拜【威越校尉】,迁【偏将军】。




3 建安七年,孙权表朱治九真太守(疑为吴郡太守误)行【扶义将军】。




4 建安十三年,使者刘隐奉诏拜孙贲为【征虏将军】。




5 建安十一年,宗室孙瑜领丹阳太守后为众所附,至万余人。加【绥远将军】。











   分析这几个人的武职加封,孙贲系由中央加封,未经孙权之手,其受朝廷青睐的原因之一即孙贲女嫁与曹操子,有姻亲关系,而孙贲孙辅兄弟也一直倾向投曹。其余人的加封,基本遵循着孙吴创业期“某一将领在某地立了军功,开拓了新的地盘,往往同时提升军职、增加兵员和兼领该新开拓地区的县令长或郡太守”[3] 的规律,这其中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开拓地盘有功者,即在新开拓地盘任郡守,如朱治拜吴郡太守,周瑜拜南郡太守;另一类是虽未开疆拓土但讨|伐山越有功者,由于“孙吴一代的经营山区,其目的不在于开疆拓土而在于扩大对劳动力的控制”[4] ,所以加强对该地控制的方法,即将原先的剧县作乱之地,划出原先的行政规划另立新郡,由征讨将领任太守以军威镇守,如以贺齐为新都太守。高敏先生将之概括为一种“世袭领兵制同领郡制相结合的制度”[5] ,其目的“在于鼓励将领去征伐山越、去同不属于孙吴政|权管辖的割据势力争夺地盘。因此,这是以孙氏父子为首的将领们在招募军队、组织战斗、占领地盘、设置郡县和命将、任官的统一过程中|出现的现象。”等孙吴政|权的统|治区域基本确定,政|权基本巩固以后,这种制度才告结束。








    上述将领中,董袭是“领兵和领郡结合制度”中的一个例外,其因讨山越之功,先拜威越校尉,此无疑义;但后未见别的军功记载,直书迁偏将军,且也未按照“领郡并加军职”的惯例领一地太守,不知此载是否存有遗漏错衍之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朱治的“行扶义将军”,朱治是非宗室将领中唯一一个拥有杂号将军称谓的功臣,这一方面和其孙坚老臣地位相应,且孙权在孙策时代的孝廉即由朱治所举,朱治地位固有其超然之处;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注意“行扶义将军”的“行”字,按汉朝拜官惯例,“行”意为“官缺未补,暂时由他官摄行其事”[6] ,如《后汉书?明帝记》:“赵熹为卫尉,行太尉事。”《三国志?顾雍传》:“孙权领会稽太守,不之郡,以雍为丞,行太守事。”《后汉书?献纪》:“冬十一月丙戌,曹操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事。”《三国志?孙坚传》“中平三年,(董卓)遣司空张温行车骑将军,西讨(边)章等。”在三国乱世官职和职权混乱的情况下,“行XX将军”虽非正式官职,但相比治世的临时性实际职权,它反而有一种标示身份的作用,如孙策下江东时,袁术表孙策为折冲校尉,行殄寇将军;建安十四年,刘备表权行车骑将军,后刘备便直接称孙权为“孙车骑”。朱治被表为吴郡太守行扶义将军,也应该视为此种情况,只不过单论汉官秩级时,还是应以本来官位为主。








    乍看上去,孙吴早期政|权下和孙权的讨虏将军平级的杂号将军将领有不少,这种上下职位混乱和领兵领郡制度的结合,被史学界视为孙吴区别于中央集|权制的特有“宗族联盟制”,如唐长孺先生认为:"孙氏自身既是江南的地方豪族,他的政|权基础也是以孙氏为首的若干宗族联盟……孙氏与他们共同抗拒了北方军事集团的侵人,也共同击破了与他们竞争的另外各个宗族组织,同时他们也共同分取了所获得的利益。” “东汉末年普遍存在宗部组织使孙吴政|权不能不采取一种适应的办法,因此在分配利益上建立起比较特殊的制度,就是领兵和复客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孙氏及其联合者共同瓜分劳动力和土地。” [7]  高敏先生在《孙吴世袭领兵制度探讨》一文中,在论证“世袭领兵制”确实存在的基础上,分析其呈现的两种类型,将世袭领兵制与“世兵制”、“世袭领郡制”、“奉邑制”、“屯田制”诸多制度联系起来,并对孙吴政|权的政治特征作了如下判断:“孙吴政|权在政治结构上的特征,是按照宗族势力和拥有私兵、部曲的多少而分享权力的联合政|权,是中央集|权制与地方分权制平分秋色的联合体。……它同曹魏与西蜀政|权之更多地倾向中央集|权制度不同,而是皇权与将权并驾齐驱的时代……从这一角度着眼,东晋南朝时期中央皇权的削弱和门阀士族势力的膨|胀,实为孙吴时期政|权体制的延续与发展。”[8]  何德章在其《三国孙吴兵制二题》论文中,反驳了高敏先生“皇权与将权并驾齐驱”的说法,指出并非所有孙吴将领皆以私人武装起家;孙吴的军队在中央有效的控制之下,地方驻军有督军、监军代表朝廷予以监督,故将权也不能说和皇权并驾齐驱。[9]  撇除高敏先生稍嫌夸张的“将权等同于皇权”的界定,孙吴政|权,尤其是早期政|权确实存在着依赖豪族私兵从而不得不与之分享权力的现象。那些既有宗族私兵资本和雄厚的本土势力背景,又有讨|伐宗贼收编兵户功勋的将吏,则尤为孙氏所厚待优容——在孙策下江东前已经担任会稽郡县长的贺齐即为其中表率。在建安十三年拜偏将军之前,贺齐已通过讨|伐山越为孙吴料出兵至少二万余人。作为既有代表会稽宗族势力依附孙氏之功,又有大幅增强孙吴兵力孙吴军队之功的贺齐,早早被孙权拜授偏将军之位十分合情合理。和贺齐、董袭等具有江东本土宗族势力基础的将吏相比,周瑜、吕范、程普等作为外来的淮泗将领,缺少江东本土政治经济军事资源的依靠,早期军职升迁反而较为缓慢,直到他们开拓了江东以外的新地盘,方有足以和这些本土宗帅将吏平分武职秩级的资本。考察早期孙吴政|权中各将领所授军职品秩,不应忽视这种背景。








再次,奉邑方面。奉邑作为“孙吴称吴王并建国之前的变相的封爵食邑制”体现了军、政、财合于将领兼地方官者一身,也是一种十分直观的官位高低的标志。关于孙吴的奉邑分配,可以直接引用高敏先生在《孙吴奉邑制考略》 中的总结:











“之所以说奉邑制就是孙吴初年实行的独特的官吏傣禄制,还可以从官吏获得奉邑的多少、直接决定于将领兼地方官吏者官位的高低获得证明。奉邑给予的数量,有少则一县,多则二、三、四县不等几种情况。那么,何官只能有奉邑一县,何官可以多得奉邑呢? 一般说来,以将领兼县级地方官吏者,奉邑止于一县,如周泰即其例证。以将领而兼领郡太守级官吏者,则可以获得奉邑二县或二县以上。如孙河以“威寇将军,领庐江太守”,得“食曲阿、丹徒”二县;蒋钦以讨越中郎将,得经拘、昭阳二县为奉邑; 吕蒙拜庐江太守后,“以寻阳、阳新为奉邑”; 吕范以裨将军兼领彭泽太守时,获得三县为奉邑,后以建威将军领丹杨太守,仍然是以三县为奉邑。由此可见,以将领而兼为郡级官吏者,一般可食奉邑二县或二县以上。最杰出的将领之兼郡级官吏者,则可以获得四县为奉邑,如周瑜、程普、鲁肃、吕蒙及朱治等人便是如此。由此可见,将领官吏获得奉邑的多少,确同其将领的大小及兼领地方官的高低有直接关系。奉邑多则租税收入多,也就是棒禄多。因此,这一现象的存在,进一步表明奉邑制确是孙吴初年支付给将领兼地方官吏者的一种独特的俸禄制度。只因它给予的方式同封爵食邑制有某种相似之处,因而更确切地说,奉邑制是孙吴初年实行的变相的封爵食邑制同官吏棒禄制相结合的一种特殊制度。” [10]











   如果同意高敏先生将奉邑视为一种独特俸禄制度的说法,周瑜生前俸禄即为同时期孙吴将吏中最高一档,与他相等的仅有朱治(治领四县租税)、程普(食四县)。








当然,如前文已经提醒的那样,考察孙吴政|权中将吏的地位,不能单以汉官秩级而论。马植杰先生在他所著《三国史》中曾特意强调要区分三国时期的“官名”和“职掌”:











 “谈官职者,不能仅就官名而释职掌。因官吏行使职权,往往不只限于规定范围之内。比如刘晔任司空仓曹掾,从其职务看,不过管理仓谷,但由于刘晔多智略,又为操信任,故操每遇疑难之事,辄以函问晔。又如参司空军事之职,本系参与规划军谋,但其职由王朗、华歆等有名望学问而不擅长军谋者担任时,便只能从容论议了。在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官吏权限之大小,往往不只视其才能与担任何职务,而在于其与君主关系的亲疏。故魏之夏侯氏、曹氏,吴之孙氏皇族,纵才能中平,仍能担负方面重寄。又如丁斐,因与曹操同乡里,又为操所爱,故虽只为一典军校尉,但却能“总摄内外,每所陈说,多见从之”。又如司空军谋祭酒,虽云系提供军谋者,但常以饶文才、善书檄者为之,如陈琳、阮瑀均是。又如名士邴原,虽“在军历署”,但“终不当事”。因此,不能仅凭官衔定其职务。又如操初用高柔为刺奸令史,并非因他与己亲近,而是“欲因事诛之”。刘备用许靖为太傅、司徒,亦仅利用其浮名,“以眩远近”。……基于以上等等情况,我们解释三国官制,不能全按官职名称述说,有些便需将用人与被用者的相互关系结合论说,始能接近历史的真实。”[11]











 马植杰先生提到的这种官名和职掌的错位现象,在孙吴早期政|权十分明显。即以张昭的长史身份而论,长史在汉官制中,为将军幕府的属官之首,总领府事,秩千石。乍看上去,长史的地位似乎比其余的那些二千石太守低,但实际而言,张昭这个长史所服务的孙策将军幕府实为江东政|权的中央机构,张昭的职位即“相当于彼时江东政|权的宰相”[12] 。无论是孙策生时将“文武之事一以委之”,还是孙策临终向其托孤,或是孙策薨后孙权继位时张昭“率群僚而辅之”的记载,都可以看出张昭的权力职掌在其余诸将吏之上。另一个例子是孙权时代,建安十一年周瑜督孙瑜讨麻保二屯,彼时周瑜的军衔还未升为偏将军,而孙瑜已经是杂号将军(绥远将军),孙瑜却要受军衔低于自己的周瑜所督,可知周瑜的权力职掌早已不能单凭汉官秩级而论。








我们今天可以在很多史料中读到,孙策时人都很自然地将周瑜视为江东群僚中位次张昭的二号人物:




《魏书?王朗传》引《汉晋春秋》云: 







建安三年,太祖表徵朗,策遣之。太祖问曰:“孙策何以得至此邪?”朗曰:“策勇冠一世,有俊才大志。张子布,民之望也,北面而相之。周公瑾,江淮之杰,攘臂而为其将。谋而有成,所规不细,终为天下大贼,非徒狗盗而已。” 











陆机《辨亡论》回顾孙策创业时期江东政|权的情形时说:







“武烈既没,长沙桓王逸才命世。弱冠秀发,招揽遗老,与之述业。神兵东驱,奋寡犯众……宾礼名贤而张昭为之雄,交御豪俊而周瑜为之杰。彼二君子,皆弘敏而多奇,雅达而聪哲,故同方者以类附,等契者以气集,而江东盖多士矣。”











如前所述,以秩级来算,周瑜的文官秩级虽已达最高的二千石太守,但武官秩级在孙策时代并非最高,在中郎将之上,孙策时代还有孙策之舅吴景的杂号将军,在偏将军之上,孙权时代还有朱治的行扶义将军和孙瑜的绥远将军。然而,从上述孙策时代张昭周瑜并提为表率的事例,加以孙权继位后,周瑜能“以中护军与长史张昭共掌众事”,可以看出,周瑜在孙策时代|开启的超然地位并非来自他的“中郎将/偏将军领二千石太守”,而是来自这个“中护军”头衔。那么,周瑜这个中护军,究竟是什么职位?












二  孙吴政|权的“中护军”地位考证








     纵观有吴一世,拥有中护军称谓的只有周瑜一人,在周瑜之后,被记载担任过左护军职位的有吕蒙、全琮、步骘、留赞,担任过右护军职位有朱然、陆逊、蒋钦 ,卢弼因之注解为“吴置中、左、右护军各一人”,但其各自职权未明。[13] 职权唯一有记载的是蒋钦,“(建安二十年)从征合肥,魏将张辽袭权于津北,(蒋)钦力战有功,迁荡寇将军,领濡须督。召还都,拜右护军,典领辞讼。”可知右护军所负责的可能是“典领辞讼”,但此职责是否具有代表性,还需要做进一步分析。








    过去史学界针对魏晋护军的研究,集中以曹魏的护军制为核心。《晋书?职官志》记:“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换为领军,非汉官也。建安十二年(207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魏初,因置护军将军,主武官选,隶领军。”《魏志》又载:“韩浩……为中护军,掌禁兵,置长史、司马。从太祖讨张鲁……太祖曰:吾安可无护军?”可知,曹魏所设置的中护军,其职责有二: 选举武官和执掌禁兵。但是,此制毕竟系曹魏政|权的独创,“非汉官也”,而孙吴政|权前期的官职大体沿袭汉官制,故用曹魏的中护军职能不加分析地直接套用孙吴的中护军是不准确的。更接近孙吴所设护军真相的方法,是通过追溯护军这个职位的秦汉官职来源进行推测。








     护军之“护”,即督统之意,“护军”之名,始见于秦,如《史记》卷88《蒙恬列传》:“胡亥以李斯舍人为护军。” 陈胜的“张楚”军队中也有“护军”。陈胜所建制度“承楚旧制的痕迹是十分明显的”,因此秦制和楚制都有可能是“护军”制度的渊源。西汉时曾设置护军都尉或护军中尉,汉武帝以后直到汉哀帝末年,“护军都尉”成为西汉中央的常设官职。按《历代官制、兵制、科举表释》,秦和西汉初所设置的护军都尉,其职能为调节各将领的关系 。[14] 自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起,护军都尉定位有所变化,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西汉的护军都尉,从武帝元狩四年始“属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居大司马府”,成为大司马的幕僚,职“比司直”。哀帝时更名“司寇”;平帝时又更名“护军”。据《汉书?百宫公卿表上》“相国丞相”条:“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护军都尉及更名后的护军,既然职“比司直”,也就是说他负责大司马府下军法监察,是“军队中最高的监察官”[15]。 








    东汉时,中央不再常设此官,但在将军出征时,仍有护军一职的设置,如《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引《东观汉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这里可知“中护军”隶属于大将军的幕府,所以称为“大将军中护军”,《后汉书》卷23 《窦融传》:“(北单于)欲入朝见,愿请大使。(窦)宪上遣大将军中护军班固行中郎将,与司马梁讽迎之。”可为互证。安作璋、熊铁基先生在《秦汉官制史稿》中论汉代将军:“自大将军至前后左右将军,均为重号将军,为皇帝的最高级武官。此外还有众多的‘杂号将军’,或者说列将军。" 这些所谓“杂号将军”出征时,其幕府中也设有“护军”[16]。  








     根据张帆论文《汉代“护军”设置探析》的概括分析 ,汉代护军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中央政|府设置的“护军都尉”并由此演变成的“大司马护军”,一种是在出征时作为出征将军幕僚的护军。前者由朝廷任命,属于中央政|府官员;后者由军队任命,隶属于将军幕府。前者的选任和升迁在汉官常规的官僚体圌系下进行;而后者的任用不拘规格,可由出征将军自行选拔设置。不过,二者的职能是相同的,张帆认为,他们皆负责为主将提供军事谋划。[17] 如陈平任“护军中尉”随刘邦征战天下的主要事迹就是“六出奇计”;《汉书》卷94《匈奴传上》:“(匈奴)方发二万骑击乌桓。大将军霍光欲发兵邀击之”,于是霍光分别征询了护军都尉赵充国和中郎将范明友的意见。《后汉书.班固传》:“永元初,大将军窦宪出征匈奴,以(班)固为中护,军与参议。”即连“杂号将军”的“护军”同样有参议军事的功能,如《后汉书》卷19《耿弃传》:“(建威大将军耿)弃救诸将皆薄食,会明至临淄城。护军荀梁等争之,以为宜速攻西安。”除了参议军事,“护军”还有统领中央禁军的职能,如高敏先生认为,上述始于秦、汉时期的“护军都尉”、“护军中尉”,曹魏时之“护军”、“中护军”、“关中护军”、“都督抚军”到两晋时之“护军将军”、“中抚军”等等,都是统领中央禁军的军职名称。[19] 与之相关的论据为:《汉书》卷40《陈平传》谓陈平降刘邦后,刘邦“拜平为都尉,使参乘典护军”,不久,又“拜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军”。 从“典护军”的话来看,说明“护军”是禁军的名称,还非单纯军制名称。故《陈平传》的“护军二中尉”、《汉书?李广传》之“护军将军”、及《汉书?卫青传》中之“扩,军都尉公孙敖”等,都是统领禁卫兵的军职。另外,类似的说法还有张焯,他根据何兹全先生所提出的“西汉中央军称北军,魏晋则称中军”[20] 的概括,继续深入研究,认为魏晋的中军即由两汉的北军演变而来,而“中护军”名称的出现,系因为大将军出征时,北兵(中军主力)与郡兵、营兵形成内外对比,大将军总统内外诸军的同时,需要以中护军领本部北军(中军主力)[21]。  综上所言,汉代中护军的职能有三,在作为中央官员的大司马府属官时,其所负责为军法监察;在作为出征将军的幕僚时,其职责一为帮助主将参议军事,二为在诸多军队合战时帮助主将统领一军的中军主力








     从汉代中护军传统中的三个传统职责出发,我们就能比较容易理解孙吴的中、左、右护军的职责了。建安五年,周瑜能“以中护军与长史张昭共掌众事”,是因为“中护军”和“长史”同属将军幕府的重要属官,而对于孙吴早期政权来说,孙氏将军幕府就是孙吴的中央政|府,所以,从汉官秩级看来官位并不惊人的长史和中护军,在乱世的孙吴草创政|权中,分别充当了文武魁|首,因此才能实际上统领那些官秩看似不低于、甚至高于自己的同僚。此即陆机《辩亡论》所谓“宾礼名贤而张昭为之雄,交御豪俊而周瑜为之杰。”史学界也因此基本承认“张昭为文臣领袖,周瑜为武将之魁”[22] 。至于三国时期的护军职责,大体仍秉承汉朝传统,即如上述蒋钦的“召还都”后所任的“右护军”,其职责“典领辞讼”,显然继承的是汉朝大司马护军“比司直”的监察职能。而有吴一代的护军,同样分为蒋钦这样作为孙吴中央官员的护军(包括周瑜、吕蒙、蒋钦、陆逊、全琮、步骘),和出征时作为将军幕僚的护军(留赞)两类。只不过,由于早期孙吴政|权本身以征伐开拓为主,周瑜所任的中护军可以说继承了“大将军幕僚”和“大司马属官”两方面的传统:一方面,建安四年孙策任周瑜为中护军遥领江夏太守,以孙吴开拓一城一郡即以征服其地的将领就地任郡守的惯例,显然是将周瑜作为开拓上游战略要地(江夏)的统帅进行培养。在孙策开拓荆州这个战略规划中,周瑜这个中护军,自然分担着传统的帮助出征将军(孙策)参议军事战略战术的职能; 并且,由于孙吴的分将领兵制,合兵作战时需要居中协调分工,周瑜这个中护军也有很大可能担任着传统“大将军中护军”帮助主将(孙策)统领中军/禁军的任务(从统领中军/禁军角度,解读建安五年周瑜先领兵驻巴丘帮助孙贲孙辅进驻庐陵,闻孙策噩耗后将兵赴丧再坐镇吴郡,其逻辑就十分通顺了);另一方面,建安五年后,周瑜留吴与张昭共掌事,则是继承了汉代“大司马中护军”的中央官员传统。当然,周瑜对孙吴政|权的职任主要在于战略政治决策(如拒送质、赤壁主战、二分天下之策)、举贤任能和军事上亲力亲为的开疆拓土,并不仅仅局限于大司马中护军“比司直”的监察功能。








     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推测,孙吴在周瑜去世后不再设中护军一职,可能是将原先属周瑜负责的中护军职权进行分割,分别由左、右护军二人分担。观有吴一代,左、右护军一直是孙吴举足轻重的军事核心,随着孙权身份越来越高,孙吴与护军挂钩的官位秩级也越来越高。如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吕蒙在濡须拒曹后被拜【左护军】、【虎威将军】;约建安二十五年(220年),陆逊为【右护军】、【镇西将军】,进封【娄侯】。黄武二年(223年),步骘迁【右将军】,【左护军】,封【临湘侯】。黄龙元年(229年)孙权称帝时,全琮拜【左护军】、【卫将军】、领【徐州牧】;朱然拜【右护军】、【车骑将军】,领【兖州牧】。同年,又有陆逊拜【上大将军】,【右都护】, 诸葛瑾拜【大将军】,【左都护】。可见,从中护军到左、右护军,形成了早期孙吴政权特有的一种最高军事长官序列,待孙吴称帝制后,【护军】之上才新设更高的【都护】职,亦分左右。和通俗说法中作为孙吴最高军事决策者的“四大都督”序列相比,“护军-都护”序列可能更能说明一些史实,毕竟,周鲁吕陆四人的左都督/大都督称号只是将领出征时的临时职位,而“护军-都护”却是常任职位。








     另外,从孙氏幕府作为孙吴前期中央政|府的角度,我们也可以顺理成章地理解孙权初继位时几位最重要的辅政大臣是以何名义行使“中央常|委”职能的:按《吴主传》,建安五年刚继位的孙权,“待张昭以师傅之礼,而周瑜、程普、吕范等为将率。”可知此时张昭、周瑜、程普、吕范四位即此时孙吴政|权核心重臣。前已知,张昭和周瑜留吴后是以“长史”和“中护军”身份统率文武,至于吕范,在助孙策讨破丹阳后“还吴,迁都督”。“都督”此名在三国时代泛滥,单言一都督,而不知其所督究竟是某军还是某地,看似毫无头绪,但如果将这里的“都督”视为孙策将军幕府的属官,就能够理解为何需要吕范“迁都督”了。《吕范传》注引《江表传》载:“(吕)范曰:‘今将军事业日大,士众日盛,范在远,闻纲纪犹有不整者,范愿蹔领都督,佐将军部分之。’……策乃授传,委以众事。由是军中肃睦,威禁大行。”沈钦韩注曰:“汉、魏以来,领兵将军帐下有护军,有都督。吕范愿暂领都督,佐将军部分,是也。”可知,吕范所任“都督”和“长史”、“中护军”类似,同为孙策将军幕府属官,其所负责乃佐助孙策整|肃军纪。那么,建安五年孙权继位后,吕范作为四大“中央常|委”之一的话语权,其合法性可能也是来自这里作为孙策将军幕府的“都督”身份。至于程普,在孙权继位后多“周旋三郡,平讨不服”,和上述三位留吴佐政,轻易不出征的“常|委”分工有别,也没有他作为孙策将军幕府官职的记载。可能正是因此,程公履历皆为军事征伐,缺乏留镇中央的张周吕三人那样的政治和战略参议的记载。程普的崇高地位,主要来自其孙坚旧将的资历和赫赫战功,而非孙策所擢的张周吕三人的中央决策职能。








     从孙氏将军幕府作为中央政|府的角度,我们还可以理解孙权继位后很多新拔擢的人才,为何一开始仅以孙氏幕僚的身份参与军政,然后才领正式官职。如步骘先被孙权召为【主记】,待孙权升骠骑将军后,又被辟为骠骑将军府的【东曹掾】;诸葛瑾一开始“与鲁肃等并见宾待,后为权【长史】,转【中司马】。”长史和中司马皆为将军幕府属官。张昭在建安十四年孙权行车骑将军后,由原先的【长史】转为【军师】,仍系幕府属官。最值得注意的是鲁肃,鲁肃在建安十三年赤壁战中任赞军校尉之前,并无任何官职记载,但这并不妨碍他前有榻上策、赤壁主战的参议战略职权,后有代表孙吴出使刘备的外交职权。可见,没有正式官职并不影响鲁肃在孙权继位后一直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因为这个话语权来自他的将军幕府幕僚身份。








  ◆ 综上所述,周瑜在孙吴早期政|权的地位,应综合其汉官秩级和实际权力职掌全面判断。周瑜的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他身为孙氏将军幕府的“中护军”职位及与之相关的中央决策职能。而读解同时期其他将吏的汉官秩级时,也应联系早期孙吴政|权中将权与孙氏中央并立的具体情况,分别联系其奉邑和中央决策地位对其各自的地位作用进行判断。








附表一:东汉官制秩级简表,源自《历代官制、兵制、科举制表释》











  




附表二:汉末三国时期将军位阶表,源自《汉末三国武官散阶化研究》







  








注释:




 [1]下江东时,袁术表孙策为折冲校尉,行殄寇将军。校尉是孙策本职,“行”意为官缺未补,暂时由他官摄行,故此时孙策秩级应仍以校尉算,只是职权升为杂号将军级别




[2]袁理:汉末三国武官散阶化研究[D],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4。




[3]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M],大象出版社,1996:84页。




[4]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A],《魏晋南北朝史论丛》[M],商|务印书馆,2010:15页。




[5]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M],大象出版社,1996:84页。




[6]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M].齐鲁书社,1985:245页。




[7]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A],收录于《魏晋南北朝史论丛》[M],商|务印书馆,2000:17页。




[8]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M],《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M],大象出版社,1996:92页。




[9]何德章:《三国孙吴兵制二题》[J],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09年00期。




[10]高敏:《孙吴奉邑制考略》[A],《魏晋南北朝史发微》[M],中华书局,2005:10页。




[11]马植杰:《三国史》[M].人民出版社,2004:




[12]石冬梅:孙吴早期官职初探[J]. 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13]吕蒙、陆逊、全琮、蒋钦、步骘事见《三国志》之《吕蒙传》《陆逊传》《全琮传》《蒋钦传》《步骘传》,留赞事见《滕胤孙峻孙綝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14]臧云浦、朱崇业、王云度:《历代官制、兵制、科举制表释》[M],江苏古籍出版社,1982:235页。




[16]叶其峰:《魏晋十六国时期的护军、中护军及护军印》[J].文物,1990年第10期。




[17]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M].齐鲁书社,1985:245页。




[18]张帆:《汉代护军设置分析》[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19]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M].大象出版社:1996:218页。




[20]何兹全:《魏晋的中军》[A]收录于《读史集》[M],1982:242页。




[21]张焯:《汉代北军与曹魏中军》[J],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




[22]张大可:《三国史研究》[M], 华文出版社,2003:185页。








来源:tuning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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